“一手交车,一手交钱,私人转让不用签什么正式合同,有个协议就行”,林华先生上周日就这样把自己的车卖了,而购车的张超先生拿着协议仍眉头紧皱,这份协议只言明了产权归属,可使用时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?8月30日,国家工商总局在其网站上公布《二手车买卖合同》(示范文本),并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。示范文本明确规定,如果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,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。示范文本附带了一份非常具体的《车辆状况说明书》。
不过,记者在首府旧机动车市场了解到,《二手车买卖合同》(示范文本)公布以来,二手车买卖双方多数还不知道有此示范文本,而部分二手车商家则表示,二手车规范合同的实行还有待时日。
示范合同
界定双方责权利
示范合同文本规定,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、修理、事故、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、缴纳税费、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,如出现与实际不符,将由卖方赔偿所有损失。
此外,示范文本还包括一份《车辆状况说明书》,说明书包括车辆基本信息、重要技术配置及参数、是否为事故车、车辆状况描述和质量保证等五大内容。
东风日产博望专营店二手车置换部经理孙福杰认为,信誉低一直困扰着二手车行业,不少消费者曾考虑购买二手车,但既担心二手车可能是营运车、事故车甚至盗抢车,又担心日后使用出问题。示范合同明确了交易双方责权利,为消费者购车提供了保障。
示范合同
实施遭遇难题
据了解,首府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多是以个人买卖行为为主,卖主一般不愿使用正规合同,而是自己拟订协议,对车价、牌照、发动机号等一些常规问题进行约定。主要原因就是怕日后产生纠纷。
一位二手车服务公司的老板告诉记者,实际上,公司只是为原车主(卖主)代卖,买主应追究的是原车主的责任,而一旦公司与买主签订合同后,出了问题就要负责追偿,但是交易结束后,很难再联系到原车主。
此外,示范文本对商家销售二手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比如对车况的详细说明,无形中也增加了商家的检测成本。